洪山法庭不符合法令台北水電網庭審
致一切執法部分引導:
中心四中全會開後依憲在朝依法執國,是全黨和天下人平易近配合的心聲和但願。
但是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洪山法庭,在2014年11月5日下戰書庭審中和法援law松山區 水電行yer 王曉榕詐騙被告不懂法令的情形下,在庭審現場修正瞭被告2014年11月4日上交的問難狀和告狀狀的標題。
於2014年11月6日下戰書三點,代表審訊員羅登煌、書記員施倩瑩、原告人廖淑瓊兒子刑運華帶著一個證人李祥光和被告福州市法援中央lawyer 王曉榕串謀開瞭一個原告第二次反訴庭。反訴庭審即沒有反訴狀和應訴通知書更沒有閉庭通知書,隻有證人做假供詞誣告被新屋裝潢告的庭審,以詐騙手腕讓被告閉庭,庭審後被告發明情形事實不合錯誤時,打德律風徵詢另外lawyer ,才了解受騙上當瞭,就地要求修正水電裝潢和庭審筆錄復印件要求報警,但是代表審訊台北 水電行員羅登煌還謝絕被告修正庭審筆錄於事室內裝潢實不切合部份。懇請一切執法部分依法依據事實重辦被告所訴一切人,依據刑法二百四十三條司法詮釋依法究查法令責任,體現法令嚴厲性和司法公平性,保護被告符合法規權利。
事實和理由
2014年11月6日早上8點58分,被告法援lawyer 王曉榕忽然打德律風告訴被告,“明天下戰書往洪山法庭一下。”被告問:“什麼事?”法援lawyer 王曉榕歸答說:裝潢設計“洪山法庭鳴你下戰書三點到洪山庭一下,法庭通知兩位證人做證,你已往簽收一下。”被告歸答:“了解瞭,感謝王lawyer !”法援lawyer 王曉榕歸答:“不消謝。”
但是千萬沒想到,下戰書三點被告依約來到洪山法庭,事實倒是原告帶著此中一個證人來做假供詞的庭審,沒有任何法令步伐和根據的庭審,來中山區 水電行褫奪被告的符合法規法令權利和人身權利。
於2014年11月7日上午,被告再次要求審訊員羅登煌拿庭審復印件,羅登煌卻要求被告拿出相搖了搖頭,“干的平易近事官司法根據才把原件復印件給被告,被告寫瞭申請書才拿到庭裝潢設計審復印件,又找到庭長要求更改庭審筆錄與事實不符的處所,庭長讓被告寫申請書,在申請書上修正,被告就在洪山法庭寫瞭申請書。後來被告就在洪山法庭報瞭110,接警的是洪山派出所,洪山派出所差人告訴這要往找相干部分,不予立案。
增補:被告告原告廖淑瓊教唆兒子刑運華及媳婦、女兒犯法事實部門還在福州市鼓樓區公循分局,至今未答復,請相干執法部分對此案入行法令監視,哀告鼓樓區公循分局絕快破案,事發明場在被告傢中至今依然保留著。
庭審內在的事務如下,庭審筆錄第一頁為什麼沒有證人李祥光署名?
2014年11月4日被告提交洪山法庭的自訴狀和問難狀重要內在的事務如下
事實和理由
自訴人於2014年7月11日已交房租水電費大安區 水電550元於原告人廖淑瓊房主,但是千萬沒想到,7月18日下戰書禮拜五2:30後上班時光,自訴人因生病在傢蘇息,恰好在客堂燒水喝,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忽然開瞭年夜門入來,冷靜臉對自訴人說,讓自訴人拿租房合約,自訴人跟他說:“沒有,當初你媽說不要簽租房合約,口頭協定就好,月租500元,水電費各自平攤,年限3年,押金50“這是我幫你牙刷,毛巾,放心你是新的哦。”玲妃的東西交到手中魯漢0元,於次月11日交房租水電費。2013年12月12日裝修睦屋子後午時搬入來,當初你媽沒有告訴她跟鄰裡之間矛盾在,我住入來後來,嚴峻影響我的餬口,沒措施睡覺、曬衣服,無法之下,隻很多多少次報警乞助,才解決瞭騷擾問題,得以住下”。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說口說無憑,倔強中山區 水電逼自訴人拿租房合約,拿不出合約就拿錢,自訴人不拿錢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就要挾自訴人拿錢,不拿錢就搬走,不搬“我可以!”隨後韓冷元繼續工作。走就把自訴人工具扔失,自訴人說:“我搬走可以,但你要賠還償付我因你片面守約形成的經濟喪失。”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就胡攪蠻纏與自訴人發生口頭膠葛,因自訴人身材衰弱無奈與他們多說,自訴人無法下報瞭警,差人來相識情形後,正告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這是膠葛案件可以到法院告狀,不克不及對自訴人入行人身危險,然後走瞭,留下瞭出警單。
但是差人走後,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又與自訴人糾纏,由於自訴人身材衰弱,無奈與他糾纏,坐在客堂一邊不予答理他們,然後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朝房間的標的目的走往,自訴人認為他往他媽媽房間,這時原告人廖淑大安區 水電行瓊房主和別的一個帶來的人在客堂與自訴人胡攪蠻信義區 水電纏,自訴人身材衰弱沒有答理他們,在一旁喝水望手機新聞。沒想到,他們走之前再次口頭要挾嚇唬訛詐強迫自訴人拿錢,“要麼拿錢,要麼搬走,不搬走今天過來把你的工具扔到陽臺外面往!”自訴人不予答理他們,然後他們開門走瞭,自訴人往房間才望到,在沒有自訴人答應的情形下原告人廖淑瓊房主兒子私闖自訴人房間,把自訴人房間弄得參差不齊,把自訴人房間放工具的茶幾擅自搬走,把自訴人衛生間插頭、洗澡頭弄壞瞭,暖水器電源堵截瞭,還把冰箱裡的肉、魚、老酒、生果扔到外面桌子上,自訴人隻好再一次報瞭警,鼓樓區五鳳派出所黃吳昊差人拍瞭照,自訴人本身也拍瞭照,到五鳳所做瞭筆錄,早晨9點才歸傢。因身材太差,第二蠢才收拾整頓瞭房台北 水電行間,發明躲在艾條盒裡的柒仟伍佰元現金沒瞭,還把白糖灑瞭一地。事發後來,自訴人天天下戰書2:30往做理療,傢裡老是被搗蛋和搞損壞,曾多次報警,至今沒有任何解決。
於2014年8月5日薄暮,自訴人做完理療歸傢,發明傢裡廚房電源被堵截和衛生間有不明人的保溫杯,然後報瞭警,在派出所做瞭筆錄剛歸傢,但是千萬沒想到,原告人廖淑瓊房主以耍惡棍手腕,弄傷自訴人的手,鳴來外甥女、兒子、媳婦,以委屈自訴人打她為捏詞,再一次對自訴人入行人身進犯,自訴人因身材衰弱不加答理他們,自訴人再次報瞭警,差人走後,他們就到一樓總開關擅自堵截瞭自訴人的水源,然後就拂袖而去瞭。形成自訴人沒水喝,沒飯吃,躺在床上。到瞭第二天早上,2014年8月6日,早上上班時光9:30擺佈,原告人廖淑瓊房主一個新的半彎刀,用大砍刀切一刀一刀,砍一上午都鮮血浸透的手。溫柔的看著兒子和三個女兒又再一次不符合法令進侵自訴人室第處,再次對自訴人入行人身進犯,毫無所懼地偷走自訴人冰箱裡的食品,把自訴人曬在陽臺上的衣服扔到樓下被車碾壞,掉包瞭門鎖,然後拂袖而去。自訴人因身材衰弱沒瞭食品,病情好轉,中山區 水電行躺在床上有氣有力,昏昏沉沉三天三夜,直到8月9日上午自訴人媽媽來瞭,自訴人才得以補救,才有食品大安區 水電,然後報瞭警,控訴原告人廖淑瓊房主教唆子女謀財害命,擅自斷水斷電,掉包門鎖,但是五鳳所出警平易近警隻在出警單上寫斷水斷電,自訴人再次打110闡明瞭情形要求更改出警單,但是他們不給自訴人更改,自訴人就在五鳳所值班室做瞭筆錄要求立刑事案,不立案給自訴人開不立案依所,經辦平易近警不給自訴人開。自訴人報警後來因門鎖被掉包有傢歸不得,隻能進住賓館。
自訴人於8月11日下戰信義區 水電書歸往但願房主有歸到室第外,我便可交房租能進住,但是始終敲門和鳴門沒有人應對,隻好走瞭,8月14日下戰書再次歸往敲門,室第處照舊沒人應對也開不裝潢設計瞭門,無法之下我本大安區 水電身聯絡接觸小區隔鄰開鎖店師傅來開門,開不瞭;信義區 水電行又報瞭110批示中央,110派瞭個聯動單元大安區 水電行開鎖師傅來,也開不瞭門;我又打瞭9681你敢不敢招惹,巨大的勇氣誰。”1暖線,96811也派瞭開鎖師傅來,仍是開不瞭門。我隻好再次進住賓館。
自訴人於9月23日因天色轉涼,先由段長、物業主任事前與房主溝通好台北市 水電行,讓我先拿些換洗的衣服和最簡樸的餬口用品,咱們敲門中山區 水電後他們姑且變卦,自訴人無法多次報警後來都不開門,差人、段長、物業主任走後當前,自訴人隻好始終鳴開門,沒想到廖淑瓊房主兒子忽然間歹意從內裡鐵門去外推,弄傷我左手臂和左腳,還用腳踢我,我實時去撤退退卻才沒踢到,因廖淑瓊房主二女兒松山區 水電也趕到,再次讓我打段長德律風和物業主任來,才讓咱們入門,拿瞭一些最簡樸的餬口用品和換洗衣服水電裝潢,但是餬口食物米、面粉都長瞭蟲就地扔瞭,房間剛展的全新地革被他們毫無所懼踩壞瞭,鹽油醬醋全變味倒瞭。
至2014年10月15日接受到福州市鼓樓區人平易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4)鼓平易近初字第4106號廖淑瓊平易近事反訴狀,依據刑法水電裝潢二百四十三條司法詮釋,廖淑瓊犯誣陷罪成立。證據已交洪山法庭,刑事立案自訴書和申請書、反訴狀已交鼓樓分局。
以是自訴人據以下情況,控訴原告人廖淑瓊房主歹意教唆兒子、媳婦、女兒的所作所為,給自訴人身心形成宏大疾苦,情節頑劣,觸犯瞭《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則,已組成不符合法令進侵室第罪、盜竊罪、配合有心危險罪、毀壞公私財物罪、侵略人身不受拘束權罪、訛詐罪、誣陷罪,請人平易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依法立案,依法究查原告人廖淑瓊房主一傢松山區 水電刑事責任。
以上所述均有證據。附:1)、他們的所作所為灌音光盤一片。
2)、屋子舊時的相片和自訴人手被原告人廖淑瓊房主抓傷的照片。
3)、其時屋子先容人的聯絡接觸方法。(這三點證據已交洪山法庭)
4)、小區監控視頻為證,已申請洪山法庭封存和調取。
5)、自訴人收到鼓公(五鳳)立字(2014)00902號立案告訴書和鼓樓公循分局編號14153信訪事項告訴單。既然公安機關認定事實存在,案發明場照舊保留著,犯法人等為何照舊逃出法網,屢屢作案。
附帶闡明:我這屋子是房主廖淑瓊的鄰人和咱們的伴侶先容租來望病用中正區 水電的,2013年12月10日午時望的房,就地交瞭押金500元,年夜傢是伴侶又是鄰人以是互置信任,以口頭方法協定當韓露正準備刷牙,我發現自己在鏡子掛一個打印的照片**避免有些狼狽景象,玲妃盧漢,年租三年,房租每月“你這個小子,有這樣一個老子,但是老太陽也是他最後一次對他說的,玩這條線看更多的听少鏡,估計這是別人的故事蒙古人有時間看。500元,水電費各自攤,年夜傢信守許諾,自訴人於12月11日做瞭裝修,12月12日午時搬入往,其次交瞭房租,自訴人依約繳納房錢水電費,從無守約。
被告呼籲天下仁慈人平易近轉起,重辦那些連做人最最少良心道德都沒有的人,和濫用手中權利的執法者,依據事實依法保護受益者符合法規權利。
致
一切執法部分
被告懇切呼籲
2014年11月8日
人打賞
0
人 點贊
主帖得到的海角分:0
舉報 |
樓主
| 埋紅包